我市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在继续增加粮食直补资金、改进良种补贴办法、增加农机补贴的同时,增加在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投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义务教育方面,我市将在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提高公用经费标准。2006年起,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为小学生人均20元、中学生人均30元。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巩固“两免一补”成果,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我市将增加许昌县、襄城县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县,将参合农民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力争将全市乡(镇)卫生院全部改造一遍。此外,我市将足额安排五保户供养经费,提高农村特困人口最低补助标准,继续增加农村劳动力培训投入,支持发展劳务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