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许昌市委关于推进清廉许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清廉许昌建设清廉医院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我市清廉医院创建各项工作机制,近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医保局制定清廉医院创建工作推进制度,确保全市清廉医院创建工作衔接有序,高效推进。
一是分工负责制度。各地各单位、各有关科室要扎实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市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单位的清廉医院创建工作。
二是工作会议及汇报制度。定期召开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会议,创建专班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要按照项目清单化、措施具体化、任务节点化、工作责任化的管理模式有序推进。
三是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单位、各牵头科室要及时向市清廉医院创建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亮点作法,宣传材料发表数量将作为清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和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
四是调研指导制度。重点围绕清廉医院创建推进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及时掌握进度、发现亮点、整改问题、总结经验,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整改。
五是示范单位选树制度。立足清廉医院创建行动五年目标任务,每年选树一批“清廉医院创建行动”示范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助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是宣传引导制度。各地各单位、各牵头科室及时梳理清廉医院创建的工作动态、显着成效、先进典型等,做好宣传示范引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是责任考核制度。将清廉医院创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行风评议,并加强日常评定和年度考核。日常评定根据各单位清廉医院创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调研指导结果作为党风两种考核和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